藝術學院琴房使用管理規定
為加強學院琴房管理,充分發揮琴房的功能和效益,提高琴房的使用率,給師生創造文明有序的教學環境,特制定本規定。
一、琴房開放時間:周一至周日 7:00-22:00
二、師生憑琴房管理卡在琴房管理室進行授權后方可打開相應的琴房門,琴房管理卡每人一張,師生需到琴房管理室辦理使用琴房的手續。琴房管理卡需妥善保管,如遺失請及時到管理室登記,補交制作工本費100元后補辦。
三、實行固定琴房管理制度,教師、學生用琴相對固定。琴房人員于每學年第一學期統一安排,使用期間未經許可不得隨意調整,確需調整的,需本人提交書面報告經學院批準后,方可調整。
四、學生琴房練琴時間由成員內部互相協商,排出練琴時間表,交琴房管理室備案。教師琴房管理卡為長期授權,學生琴房管理卡每次授權時間為2小時,超過2小時需重新授權,同一琴房的管理卡已授權后不再進行新的授權。
五、進入琴房需檢查鋼琴及其他設施,如發現問題,立即報告管理人員,責任由前一位使用者承擔,否則自己承擔損失和責任。使用者認定以琴房管理卡授權使用者為準。
六、教師和學生均須嚴格按照排定的課表和練琴時間表進行上課與練琴。不得隨意帶院外人員特別是家教學生進入琴房。
七、愛護琴房內的設施,包括鋼琴、桌椅、門窗、照明燈等。鋼琴及琴房設備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向琴房管理室報修,如不及時報告則一切出現的問題由使用者本人負責。嚴禁私自拆卸或修理鋼琴及琴房其它設備。
八、不得搬動琴房內放置的鋼琴等樂器、設備。如確需搬動時,必須經研究所所長和主管院領導同意,由設備專職管理老師組織專業人員搬動。私人樂器需要搬進或搬出琴房時,均需在琴房管理室登記。私人物品及貴重物品琴房不予保管,遺失概不負責。
九、琴房內物品應擺放整齊,保持琴房美觀、整潔,琴房衛生由使用者維護,學生琴房要排出衛生值日表,值日生負責室內鋼琴、家具、桌椅、地面、門窗等各處的衛生。嚴禁亂扔果皮紙屑和其他雜物。
十、學院為琴房統一配置家具,琴房內禁止擺放私人家俱,如沙發、折疊床、衣柜等。
十一、琴房由琴房管理員每天進行檢查和監督,填寫檢查記錄。對發現的學生違規問題當日內上報學院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處理,對于教師琴房發現的問題則上報研究所所長和行政副院長處理,并登記備案,用于年終考核。
十二、尊重教師及管理人員,服從并積極配合管理人員的管理。如有問題,可向學院領導反映,不得與管理人員爭吵。
十三、出現下列情況之一,將取消一個月琴房使用權限:
1、攜帶食物及其它生活用品(除個人樂器、書、譜外)進入琴房。
2、在琴房吃東西(包括口香糖等)。
3、隨意在琴房內亂涂亂畫、釘掛物品等。
4、在鋼琴上放置熱水瓶、飲水杯、書籍和其它雜物。
5、以任何方式遮擋琴房觀察窗。
6、在琴房及樓道聚眾、大聲喧嘩,影響他人練琴。
7、衣冠不整進入琴房。
8、琴房衛生臟亂差。
9、離開琴房時沒有做到五關:關琴蓋、關窗、關燈、關電源、關門。
十四、出現下列情況之一,將取消半年琴房使用權限,并收回琴房管理卡:
1、私自調換琴房。
2、進入琴房后不在琴房練琴,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。
3、將琴房管理卡轉借他人或借用他人琴房管理卡。
4、在琴房及樓道內吸煙、飲酒,使用明火,違規使用各類電器。
5、攜帶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蝕、有特殊氣味的違禁物品或刀槍器械、寵物、骯臟油污等進入琴房。
6、使用不當至鋼琴及琴房內設施損壞。
7、門鎖使用不當致門或門鎖損壞。
8、私自帶無關人員進入琴房。
9、不服從琴房管理員管理,與其爭吵者。